守夜人

live like a real people.

恶犬

鬼坤文学||纪实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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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没名字,这是小爷至今最悔的一件事。

 

独身在外打拼的人大概都有下酒的苦涩故事,小爷也没半两特别。小爷年方十八,在京漂泊多年,梦想着搞梦想,但不靠这个吃饭。

小爷一头脏辫,看着很流氓,因而十份简历投出去总被拒了九成九。小爷最开始还很矜持,立志要当音乐人,简历里目标职位总写得高高的,后来觉得闭门羹实在不好吃,很矜持地划去,换成了助理。

小爷能唱能跳,能写能弹,一张小嘴叭叭叭,给个竹板就能说相声,这样的小爷,连个助理都当不起吗?

可惜就算小爷自降了身价,世人也大多是有眼无珠。小爷的简历依旧被扔出来,灰扑扑的,印了半个鞋印,被大妈一扫帚扫进了勒涩桶。

小爷不服。但刚进了屋,面试的西装男对他头发多看了两眼,那会儿小爷心头就一个咯噔,完蛋。

小爷垂头丧气蹲在过道,顾不得拯救自己熬夜工工整整誉写的简历。小爷丧气啊,脏辫都耷拉下来,灰头土脸的,活像保洁大妈的墩布。

小爷的脏辫是有点出格,但出格也不是什么大错。自己好好的一个小青年,朝气蓬勃,爱国敬业,怎么偏偏这头发就招惹谁了?小爷毕竟还小,想不明白。

既然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,小爷就不想了,拍拍屁股站起来,去给自己觅食。天很晚了,这情报是肚子悄悄告诉小爷的。

日子难过。小爷过得不容易,所以很小就懂了这个理。

但日子再难过也别为难自己,是小爷最近才悟出来的理。

 

小爷住得破烂,陋室二十平方无余,是名副其实的陋室,但小爷读书少,只感受到了陋室的陋,而不能以“山不在高有仙则名,水不在深有龙则灵”自娱。

虽然小爷高中肆了业,但小爷念过不少话本,所以小爷知道“成大事者不拘小节”和刘皇叔卖草鞋的故事。小爷还小,半杯白酒下肚还可以踌躇满志,指点江山。没所谓的,现在吃过的苦,等小爷成了名,就都是逸事。而一个没有逸事可供书写的成功人士,是不圆满的。

小爷就这点好,贼乐观。小爷就像个麻薯,在火上烤得热烘烘的,里外都是透心的熨帖。就算一溜手掉到了地上滚了灰,小爷也会笑嘻嘻的。怕甚么,手心里拢一拢再搓一搓,照旧能吃,还是透心甜。

小爷哼着自己写的曲子,拎着半斤鸡爪两听啤酒,就晃悠悠往回走。

拐过一个拐角,小爷就撞见了他的小猫。

小巷子里黑咕隆咚,只有小猫在篱笆下蜷成一团,听见脚步声挪了挪,吓得小爷曲儿也不哼了,大叫一声,谁在那!

小猫慢吞吞爬起来,脏兮兮的,只有一双眼圆溜溜,骨碌碌转,瞅着极活泼,极名贵。

小爷让小猫给吓着了,很西施地捧了心口。“大半夜的,扮鬼啊?”小爷不肯承认自己胆子小,只嘟囔抱怨。

小猫扯了扯肥大的外套,被这样凶神恶煞的小爷吓得往后一缩,但还是振振有词,“分明是你嚷我睡觉!赔钱!”

小爷如此流氓,竟然也有被碰瓷的一天,快被气笑了,把装着鸡爪的塑料袋往小猫跟前一扔,“赔你!”

小猫连忙接住了袋子,来不及打开仔细看,就连忙塞进衣兜里。“谢啦!你是个好人”,小猫抬头冲小爷笑,那一笑又坏又纯良,明媚得紧,狡黠生动,像一小簇火苗呼呼地燎了小爷心里荒芜十八年的高粱地。

呸,胡说,明明是刚巧过去一辆车,车灯晃了小爷的眼。

 

小爷路遇小强盗,夺了下酒菜,只好借酒消愁。

晚秋的月亮圆,小爷趴在窗台上对月独酌,想东想西,想想混过的场子泡过的妞,又想想离家前夸过的海口和无望的远方,心里就很唏嘘。

老天也替小爷唏嘘,给他下了场大雨。

“靠,还好今儿没去赶场子”,小爷瘫在床上感叹。面试没过,鸡爪没了,好在没淋雨,还算有丁点好运气。

小爷他躺在床上,高兴地哼哼两声,就是还有点思念没吃到嘴的鸡爪。想着想着鸡爪,小爷的脑筋子就拐到了小猫身上。

那一段没路灯,不过借着车大灯小爷看清了小猫的模样。极瘦,一身衣服都松松垮垮,声音还奶,唯一张脸好看得瘆人。

就他那小身板啊…一场雨就能淋他个半死。

小爷自诩是个侠盗心肠。好人换了双鞋,拿了两把伞就出了门。

小爷打着手电找回去,在一个片瓦没有的凉亭里寻到了顶着半片塑料布的小猫。

“你回来干嘛?你是不是后悔了!”,小猫很狼狈,但护食,捂紧了塑料袋,很凶神恶煞地冲小爷呲了呲牙。

小爷又被气笑了,我他妈还真是多管闲事。

雨伞往小猫脚底下一扔,小爷转身就要走。

小猫却一骨碌爬起来,扯住他衣角:欸你别走,我还有事!

小猫磨磨唧唧从衣兜里掏出两个塑料袋,仔细分辨一番,递给小爷一个。小猫说,你被我讹就给我吃的,是个好人。我数了鸡爪,一共二十三个,一人一半,因为是你花的钱,所以给你十二个。

小猫眼睛直勾勾盯着小爷手里的袋子,万分不舍。

小爷很没办法,叹口气把袋子又扔回给他,“小爷我送出去的东西哪有拿回来的道理”,顿了顿,“成了,跟我走吧。冻死你。”

小猫收回了鸡爪又得了暖和被窝,高兴两眼亮晶晶,把袋子一揣,跟着小爷就走了。

 

最开始只是打了个地铺,就把小猫安顿了。

可是小猫怕冷,过了没几天摸准了小爷的脾气,就胆子大了起来,总是半夜哼哼唧唧钻被子。鸠占鹊巢,气得小爷吹胡子瞪眼。最开始还以为小猫娇娇软软,混熟了发现又小又横。

小猫不是流浪猫,人家有正经营生,是酒吧里卖酒的。虽然不大光鲜,还有被客人家大房寻来了臭骂和掌嘴的可能,但小猫心大,吃了亏一会儿也就忘到一边了。

这样的日子也挺好,小爷的斗志都有点消磨在了温柔乡。他的温柔乡是辣椒味的,很会呛人,但也很暖人。

不好的是小爷的简历有了回音。

面谈那天招呼小爷的经纪人很热切地握着小爷的手,并没有嫌弃小爷脑袋上支楞的脏辫,让小爷很有些受宠若惊。

条件很丰厚,只是唯一要求,小爷出道前要按公司安排改变一下形象。脏辫可以留下,惹眼,个性,但从前那些打架泡吧的黑历史都得趁早洗白。该断的狐朋狗友都断了,社交账号上惹骂的言论都删了,再去美利坚镀个金。这根本算不上什么交换条件,都是十足十的好事。

这是个毛头小子,他一定会被开出的条件打动,经纪人呲着金牙,笑容里胜券在握。

那个资本家的笑容看在愤世嫉俗的小爷眼里很碍眼,他推说考虑一下,跑到厕所点了根烟。

对小爷而言,这一场对梦想的追逐就像无期徒刑,像永夜。小爷对梦想实在是使过了吃奶的劲儿,连夸父逐日,小爷觉得都没自己用力。眼见着终于有人愿意拉自己一把,小爷有什么理由拒绝吗?

小爷抽完烟,有了打算。在合同上落了笔,经纪人当即拍板,三天后启程。

小爷被赶回去收拾行李,小猫坐在床上看着他忙活,不吱声。小爷凑过来要亲他,也被他别过头躲开了。

小爷坐下,抚了抚小猫的肩膀。这些日子小猫胖了些,肩头圆润了,讨人喜欢。

宝贝,房租我已经续了一年,我去去就回来。小爷本来是想说我答应要给你写歌,现在终于有机会了,但这样宽慰的话怎么都说不出口。什么言语在他丢盔卸甲的叛逃前都是苍白的辩解,说不出口,臊得慌。

小爷心里忽上忽下,像在田里逮蚂蚱的人,跑得喘不过气;又像那只被人追的蚂蚱,左冲右突蹦来跳去,死命躲着人的手,知道被逮了就是死路一条。

于是小爷搬走了。

不知怎么的,明明锦绣前程都看得见了,小爷却是凌晨悄悄走的,走得仓皇,像怕被什么追上了。

 

小爷当然功成名就了。

小爷长得帅,rap唱得溜,说话还贼有意思,这样的小爷可能不火吗?

说来也怪,小爷一直长得这么帅,rap一直玩得那么溜,也一直会逗人高兴,更兼那会小爷腿脚还利索,前后空翻都不在话下。一直如此的小爷,怎么当初没火,现在却火了呢?

日子难过,这是小爷早就悟出来的。

日子难过,钱真重要,小爷琢磨不透自己火与不火之间的门道,只略微懂了这一点。

前面不是说过,小爷自诩是个侠盗心肠。这侠是指小爷讲义气,盗是说在外面混也要识趣,不要顽固抵抗。小爷他吃了那么多苦,所以有一天小爷终于能得偿所愿,而代价只是斩断过去,小爷不应该走吗?

反正那样混杂着出租屋霉味、廉价香烟和酒气的过去,充斥着失败者的味道,即使丢弃掉也没什么可惜。

但有时候到了晚上,浑身酸软摊在床上的时候,小爷想想小猫那双亮晶晶的眼,扪心自问,自己脚底抹油就走了,实在有点不讲义气。

这样许许多多的心绪,在小爷巡演那些日子里,万人欢呼后格外沉默的夜里,尤其聒噪。

小爷想了又想。最初他是想摆脱糟糕的过去,即使这里面有小猫,但这些许的不舍也敌不过他想脱胎换骨的渴望。现在他甚么也不缺了,终于能潇洒直视曾经碌碌无为的自己。他只缺一个小猫。

想通了,小爷隔天就买了满满两袋子鸡爪,要回去找小猫。说来很神奇,小爷成名后每每私下出门,即使墨镜口罩全副武装,也会被眼尖的粉丝认出,而今天小爷素面朝天,挤在等公交的人群里,却没人理会。

也不是没人理会,两袋子鸡爪味道有点重,在公交上小爷被邻座的老大妈语重心长灌输了一路的公德心。

小爷低眉耷眼,一耳朵进一耳朵出,满心都是要溢出来的欢喜,听不进去其他。

半年多没来了,小爷还是熟门熟路,噔噔上了窄楼梯,敲门。

没人应。

小爷没辙,摸出钥匙开了门,“是我,我回来啦!”,扯着嗓子喊了两句。

没人。

小爷开始有点心慌,把两个袋子都倒到左手里,寻出压在通讯录底下的房管号码,拨了过去。

哎,您好。请问2号楼5楼东屋现在还是王琳凯租吗?

什么?搬了?

什么时候搬的?

半年了……?......

小爷挂了电话,把手机往兜里揣,没拿稳,掉在地上。蹲下去捡手机,鸡爪袋子又散了,沾满灰掉了一地。

小爷愣愣的,揉了揉心口。手上的油和土灰沾了他那件万儿八千的白T,小爷也顾不上了。

小爷蹲得久了,站起来的时候脑子一懵,险些打了个趔趄。

怎么走了呢…?就这么走了?

小爷心里空荡荡的,像是个人出了趟远门做生意,一家妻小都在家等着。出去了很久,走过水路爬过山,遭过罪下过牢,风吹过日晒过,某天终于衣锦回了乡,欢欢喜喜推开吱呀呀木门,却发现家里遭了贼,家当被偷光了,一家妻小也没了半点讯息。

这人啊,就呆立在门槛前,屋里黑糊糊的,扯破嗓子喊也没回声。他手里拎的鸡鸭鱼肉都啪嗒一下子,直掉在地上,连同买给娘子的锦帕和胭脂。

这人啊…怎么一声不吭就走了呢。

都说小爷身上有股子江湖气,小爷心想,江湖这么大,是真的要相忘了。

 

某天小爷发了首歌,抒情歌,苦情。不管粉丝还是路人都很稀奇,毕竟小爷是那么浪荡那么拽的小爷,原来作天作地,嘴炮啪啪看谁不顺眼都要diss两句的小爷,也会有一天立地成佛吗?

待看到小爷的歌词,你的笑像一条恶犬,撞乱了我心弦,又集体失笑。

这是什么土味情话,原来小爷还是那个小流氓,真好。

只是女孩子,都是莲花照水弱柳扶风,哪能把人家比作恶犬呢?小爷这样的直男,连情话都不会讲,怪不得小爷一直没有女朋友啊。

 


 

涸辙之鲋,相濡以沫,苟不若相忘于江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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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歌词“你的笑像一条恶犬,撞乱我心弦”——《盗将行》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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